自2015年起至今,本所担任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常年法律顾问。2019年5月5日上午,我所陈勇珍主任应邀在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“会前学法”开展讲座。
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2019修订)出台的背景,本次讲座以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”为主题,以2019年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为主要内容,该条例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。
讲座主要围绕着条例修订的原因和理由,修订的总体思路,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、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三个方面以及明确“谁制作谁公开、谁保存谁公开”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,重新明确政府信息的概念,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,增加并明确不予公开的法定情形,丰富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及处理,取消依申请公开的“三需要”规定,加强对申请人滥用申请权的制约,修订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救济途径等修订后条例的主要内容展开。
同时结合本所在政府法律顾问方面的丰富经验及专业化特长,陈勇珍主任以案说法,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条例修订前后的不同点及修订后的关键之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