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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1-21 阅读:1108次  
  • 【法规标题】关于印发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》的通知
  • 【颁布单位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  • 【发文字号】中评协[2009]211号
  • 【颁布时间】2009-12-18
  • 【失效时间】
  • 【法规来源】http://www.mof.gov.cn/mof/zhengwuxinxi/zhengcefabu/201001/t20100120_262517.htm
  • 【全文】

关于印发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》的通知

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

关于印发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》的通知

中评协[2009]211号 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(注册会计师协会):

 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行为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 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,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,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。

  2010年7月1日起,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3年发布的《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》同时废止。

  

  附件:1.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

    2. 资产评估准则——珠宝首饰

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

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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