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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醉酒意外坠楼身亡 酒店担责赔18万元
发布时间:2009-12-22 阅读:1056次  
 宴请朋友后,又和朋友到酒店桑拿中心消费,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王波从桑拿中心客房的窗户跌下楼身亡。王波的家属以酒店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尽到及时抢救的义务为由,将酒店告上法庭。酒店该不该赔偿?日前,崇州市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,酒店须赔偿王波家属18万多元。

 

今年2月6日晚,王波携妻子和家人宴请朋友吃饭,觥筹交错之后,王波又邀朋友到崇州某酒店桑拿中心消费。来到酒店,王波给自己和朋友各开了一间VIP客房。而让王波的妻子没想到的是,几个小时后,已是次日清晨,她接到电话,老公从酒店十几层的客房内坠下,死在了酒店的停车场。

案发后,公安机关展开调查,死者王波的尸体解剖报告上记载,他心血中乙醇浓度为162.7mg/100ml,其坠楼时处于醉酒状态。公安机关**终认定:“无犯罪事实,王波系意外坠楼、非正常死亡”。

今年4月,王波的家属认为酒店的客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加之未尽及时的抢救义务,才导致王波死亡,应承担赔偿责任,于是将酒店告上法庭,要求索赔各项经济损失57万多元。

法院工作人员在对王波事发时入住酒店的VIP客房进行现场勘查中发现,该客房内的沙发摆放在窗户下面,降低了窗户的安全高度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加****波坠楼后,酒店的保安人员巡逻未及时发现,确实未尽到及时的抢救义务。由于死者王波的尸体解剖报告上记载其心血中乙醇浓度为162.7mg/100ml,证明王波坠楼时处于醉酒状态,其对“意外坠楼”死亡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相应的过错。据此,法院判决酒店承担王波死亡产生的总损失45%的经济损失,即给付赔偿费用18万多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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